2026年06月30日,清遠金融監管分局核準潘登首席信息官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片)
清遠金融監管分局關于潘登廣東清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任職資格的批復
清金復〔2026〕60號
廣東清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清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潘登同志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請示》(清農商行報〔2026〕76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潘登廣東清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
清遠金融監管分局
2026-06-30


















